EPC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注意事项
一、紧密结合招标文件
1、明确发包阶段和发包内容
编制EPC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时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发包范围及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图纸,一般包括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设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及暂列金额。价格组成及内容应与发包范围及发包人要求一致。
方案阶段招标还是初步设计完成后招标,在编制限价时应注意费用组成上的区别,和编制建安费用所采用方法的区别,具体方法可以参照扬州市EPC最高投标限价导则的规定。
2、设计费一般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费用。在编制设计费时,应结合设计深度和市场价格,即按发包的阶段和需要发包的设计任务内容编制设计费用。
3、勘察费用要依据发包范围确定是否计算,一般可参照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打折后作为限价组成。
4、设备购置费清单中招标人应按工程要求列出采购设备的清单,采购设备清单一般应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编制单位按照相应清单和标准询价后计入最高限价。
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如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水电接通费、工程保险费等费用是否需计列,要征询委托人意见,哪些费用需计取以及如何计取需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这些内容需要由承包人来完成。其他费用如总承包管理费是否计列,要征询委托人意见,此费用不是强制必须计取的。是否计取主要看发包范围中包含哪些总承包管理的内容。
6、暂列金额的设定比例一般为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三项之和的5%至15%,不宜高于15%,具体设定比例按委托方要求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