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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热烈祝贺江苏汇诚多名员工在“2023年度扬州市工程造价优秀论文、案例及摄影评比”中获奖[ 01-05 09:00 ]
江苏汇诚积极响应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开展的2023年度扬州市工程造价优秀论文、案例及摄影评比活动,组织员工进行论文(安案例)的研讨和撰写,以及摄影指导。根据近期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的评选结果,在本次报送的论文(案例)中,我司获奖5篇(含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摄影作品获二等奖1篇,分别是:论文获奖二等奖   杨健 《无人机航测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探讨》三等奖 徐冬青《浅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人员的执业管理》三等奖  许正勇《新形势下如何保证工程造价咨询企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座谈会在苏州召开[ 12-11 14:39 ]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造价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工作,11月23日,我站在苏州组织召开了部分城市造价管理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省造价总站站长林国峰主持,南京、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泰州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各市分别对建筑材料价格采集发布、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及市场监管方面的特色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对我省如何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及国有投资项目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还对发生“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文件进行了集中讨论
省造价总站组织召开工期定额编制集中会[ 12-11 14:36 ]
为做好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编制工作, 11 月 29 日下午,省造价总站组织召开工期定额编制集中会。会议由省造价总站林国峰站长主持,工期定额全体参编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了工期定额的编制目录、调研测算表格形式及内容、调研案例的样本数量及具体要求。会议明确了后续工期定额编制的任务分工和阶段性工作要求。
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诚信倡议活动的通知[ 11-29 14:18 ]
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第七次联席会议在嘉兴召开[ 11-27 14:53 ]
11月10日上午,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第七次联席会议在嘉兴召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宋炳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造价处处长林乐彬、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李大伟到会指导,长三角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会上,三省一市代表分别总结各地2023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情况,研究谋划2024年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工作计划,围绕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专家库职能定位、规费调整规则、监管信息共享、企业“走出去”发展等方面展开深入讨论
省造价总站赴广东开展造价管理相关工作调研[ 11-27 14:49 ]
省造价总站赴广东开展造价管理相关工作调研11月15日至17日,省造价总站站长林国峰带领省站人员和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定额编制专家组到广州、深圳开展工作调研。16日上午,调研组与广东省造价站开展座谈交流,学习广东省在造价改革、数据库建设、行业监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广东省站详细介绍了在造价纠纷处理系统建设、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建设、材料价格监测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体会;调研组还就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依据、定额水平、取费办法等展开了深入交流。17日上午,调研组与深圳市造价站开展座谈交流,了解深
江苏省发布《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1-16 08:48 ]
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规〔2023〕14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建筑业改革,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
发改委信息化工程招标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 11-03 11:37 ]
一、棚户区房屋拆除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答:棚户区房屋拆除属于独立的“拆除”行为,与新建、改建或扩建无关,不属于建设工程。因此,棚户区房屋拆除项目,应适用《政府采购法》,不适用《招标投标法》,而且只能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 10-27 11:32 ]
﹝2023﹞第2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全省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工作,现就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指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是指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在既有建筑和开放性街区中实施的,改建提升沿街商铺、仿古建筑、传统民居及其配套管线、道路、绿化等的综合性工程。具
关于公布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的通知(2023年9月)[ 10-11 10:28 ]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扬建价管﹝2023﹞29号关于公布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的通知(2023年9月)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6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本市已进行工商注册的造价咨询企业需登入“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登记与维护。截至2023年9月全市已完成登记的造价咨询企业73家,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39家,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对外公布 (详见附件),供市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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