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聘用“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扬建价〔2023〕18号
关于调整聘用“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做好行业监督和专项检查,提升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水平,根据《关于调整“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库”的通知》(扬建价﹝2023﹞10号)要求,结合日常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和投诉情况,对原有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名录库进行调整,现将调整聘用的107名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自2023年9月20日起任期三年。
特此通知!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9月20日
相关资讯
同类文章排行
- 关于调整聘用“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 关于拟聘 “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名单的公示
- 回应社情民意——市政府召开中介服务机构座谈会
-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对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年检工作的通知
- 关于2023年度参加省级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的选拔方案
- 关于2023年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第一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 关于表彰2022年度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的通报